闺蜜成小三后转正 狗血闹剧真实上演【新妈课】

2016-07-07 来源:微信公众号:新妈课 人阅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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闺蜜成小三后转正狗血闹剧真实上演

闺蜜成小三后转正狗血闹剧真实上演

第一案:闺蜜抱着女儿做原告

小林和小钱是好姐妹。小林是宁波本地人,相貌姣好,家境不错,高校毕业,工作也挺好。小钱条件就差了点,外地人,只能靠自己打拼,因为学历不够,工作换来换去也没个称心的。但这并不妨碍两人成为闺蜜。

2008年,两人同时认识了 富二代 小王。小王是宁波人,家里开厂,家境殷实,标准的公子哥儿。

起初,小王是喜欢小林的,感觉上两人更相配。小钱其实也很喜欢小王,经常跟这对情侣混在一块儿,时不时对小王流露出爱意。

一次两次,小林不说,次数多了,也忍不住。好姐妹彻底翻脸。

可小王放不下柔情似水的小钱,背地里两人仍有往来。

小王父母知道三人的感情纠葛,也不想多加干涉,但如果是挑选儿媳妇,老两口自然是更中意小林的。

2009年,小王和小林结婚,第二年生下一个儿子。孩子乖巧,自己又与公婆处得融洽,和丈夫恩恩爱爱,小林觉得这日子挺幸福。

但是儿子出生半年后,一家人的这种平静被一张法院传票打破了。小钱抱着女儿上法院,要求小林的丈夫小王承担女儿的抚养费。

小王怕小钱讹自己,要求法院做亲子鉴定。结果出来,孩子果然是小王的。

双方协商,女儿由小王接回家抚养,小钱不用承担任何责任,但享有对女儿的探视权。

巧的是,小林的儿子是2010年9月出生的,而小钱的女儿生于同年8月。说起来,非婚生子比婚生子还早了近一个月。

第二案:忍不牢的妻子要求离婚

遇上这种事儿,没有妻子能做到心如止水。拿到判决书,小林心里很不痛快,但考虑到儿子还这么小,她只能忍辱负重,以确保儿子有一个宽松的成长环境。她对小王只有一个要求,签下保证书,和小钱断了来往。

然而,小钱的女儿回了王家,由小王的父母带着,作为母亲,小钱有了理由隔三差五给女儿买点吃的用的,上门来看女儿,自然慢慢和小王的父母建立起了良好的关系。女儿几声 爷爷 奶奶 ,把老人家的心叫软了,小钱也顺带得了好脸色。

一边是对自己越来越冷的妻子,一边是愈发温柔可人的小三,小王的天平倾向后者,不回家的日子愈来愈多。

小林忍无可忍,上法院要求离婚。

因为小王是过错方,在财产分割上,小林就没客气,除了一半的共同财产和儿子抚养及补偿外,她要求小王将给予小钱女儿抚养费及租房费中的50%都清算给自己。结婚时,小林的一辆婚车被小王变卖了,小林要求小王赔偿一部分。

面对小林的控诉,小王没做太多辩解,签下了协议,爽快离婚。

这边的离婚官司刚刚结束,一转身,小王就和小钱领了结婚证。小林冷笑,小王这是做了 无缝对接 。

第三案:前夫转身告了前妻

心伤情殇,小林也不愿再多想,只愿到此为止,与王家、与小钱,再无瓜葛。不成想,前几天,小王的代理律师又走进了法院,要求小林归还名下一辆价值20万左右的轿车。

小王起诉称,当时买车是以他阿姨开厂的名义购进的,给小林的仅仅是使用权。如今两人离了婚,小林自然该把车还给厂里。

小林冷冷辩称,所谓的阿姨开的厂不过是个幌子,工厂的实际控制人就是小王的父亲。而这辆车,是当年自己生下了儿子,王家人特意买来送给她的,当做是一种奖励措施。

可是,没有赠与,也没有书面赠与合同,孰是孰非一时也说不清楚。小林气得大骂小王没良心。

这已是小王第三次上法院。案件还在审理当中,小王的家事也不知何时能告一段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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