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图文】新广告法下月起正式实施 10岁以下童星将告别代言

2015-12-16 来源:凤凰网 人阅

原文标题:【图文】新广告法下月起正式实施 10岁以下童星将告别代言--来源:凤凰网 本文责任编辑/Linda--更多最新娱乐八卦、明星爆料请关注微信公众号:ZDFACE2007

资料图

信息时报讯(记者郭苏莹) 下月起,电视、网络等广告中将难见到不满10岁的童星代言人;各类明星也告别 任性代言 ,接广告代言需使用过产品 新广告法将于9月1日正式实施,广东省工商局昨日召开新闻发布会,就新广告法实施细则进行解读。

亮点1:明星告别 任性代言

明星代言各类生活用品、男星代言女性用品、童星代言药品 在新广告法中这些情形将受到限制。根据规定,广告代言人不得为未使用过的商品或未接受过的服务做代言。

省工商局广告处处长林阳表示,广告代言人主要是为商品或服务作推荐、证明,如果本身都没有使用过商品或者接受过服务,其推荐和证明将不能代表其独立意见。 要求广告代言人必须先行体验,可以提高其责任意识,也符合广告真实性原则的要求。 林阳还介绍, 广告代言人在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后,明明知道广告所述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,或者按照一般人的常理均知道广告内容为虚假的,一旦有上述情况,广告代言人仍然要代言的,就要承担连带责任。

亮点2:加大对未成年人保护

伊利QQ星、小天才电话手表 下月起,因 爸爸去哪儿 火起来的森碟、天天等不满10周岁的童星代言人,或将在广告中暂别公众视线。新广告法规定,未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不得代言。

林阳表示,虽然法律禁止未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进行代言,但并不禁止未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参与广告表演,所以并不意味着以后的广告都不能出现10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的名义或者形象。

但对于童星来说,由于他们属于公众人物,参与表演也具有代言人的效果,因此也属于禁止范围,在9月后,他们参演的广告将禁止播出。 林阳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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