6500万赔定了?比伯歌曲剽窃案面临第3次诉讼 [有看点]

2016-04-26 来源:凤凰网 人阅

来源:凤凰网 本文责任编辑/Linda 原文标题:6500万赔定了?比伯歌曲剽窃案面临第3次诉讼 [有看点]--更多原创,独家明星爆料、娱乐八卦,请关注【妆点星闻-微信公众号:ZDFACEENT】

比伯、亚瑟小子被控告剽窃

凤凰娱乐讯 据台湾媒体报道,贾斯汀 比伯(Justin Bieber)和他的恩师亚瑟小子(Usher)3年前被饶舌歌手德文科普兰(Devin Copeland)控告比伯2008年成名曲《Somebody to Love》是剽窃他同年发行的专辑《My Story II》里的同名歌曲。25日《Radar Online》报道,比伯将面临第3次诉讼,1千万美金(约人民币6500万)似乎赔定了。

据《Radar Online》报道,法院公布29日比伯得前往维吉尼亚海滩出庭,回答德文科普兰指控的相关问题,然而去年6月法庭就表示2首同名歌曲十分相似,经过2次诉讼后,第3次比伯要打赢似乎有点难。在结果出来前比伯仍坚持歌曲是原创的,而德文科普兰则要求他赔偿1千万美金。

关键词:比伯诉讼

上一页1 显示全文
猜你喜欢
相关阅读